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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规范推进扶贫资产后续管理

陕西发布 2022-01-16



近年来,陕西省始终把扶贫资产管理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重中之重,建立了产权归属明晰、管护主体明确、收益分配科学、运行管理规范的扶贫资产管理制度机制,确保全省扶贫资产长期稳定发挥效益。
经调查摸底,陕西省2013年至2020年实施扶贫项目形成扶贫资产1304.58亿元。





突出“三个强化”解决“谁来管”的问题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各市县均成立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扶贫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和分管领导任组长的工作专班,抽调扶贫、财政、农业等部门同志负责日常协调推进,相关行业部门协同配合,省级强化统筹指导,形成了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
二是强化政策引导。省上先后印发加强扶贫资产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通知》《导引》,相继召开座谈会、视频培训会、现场调度会,大力推进宝鸡市等经验做法,指导面上工作。扶风、太白、泾阳等10余个县(区)成立扶贫资产管理中心,配备办公用房及设施,设立专项工作组,抽调人员具体负责。
三是强化考核督导。各市县结合实际细化工作方案及管理办法,编印扶贫资产管理政策解答及工作流程,召开业务培训会,确保规范有序开展。省级将扶贫资产管理作为脱贫攻坚督查巡查、交叉检查的重要内容,每月深入市县督促进度,指导解决具体困难。省上先后印发2期通报,点对点督办3次,督促工作落实。





严把“三个关口”解决“管什么”的问题

把摸清底数、确权移交、精准登记作为扶贫资产管理的前提和基础,严把“三关”,确保确权登记的扶贫资产全面、真实、准确。


一是严把调查摸底关。依据扶贫资金台账和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坚持条块结合、上下比对,采取信息系统调取和实地核查相结合的方式,核实脱贫攻坚以来使用各级财政资金、地方政府债务资金、东西部扶贫协作、社会捐赠和对口帮扶等投入形成的扶贫项目资产。经调查摸底,截至2021年4月底,全省2013-2020年实施扶贫项目涉及资金总额1952.66亿元,形成扶贫资产1304.58亿元,占比66.81%。


二是严把确权移交关。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按照行业部门有关规定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要求进行确权。县级行业部门实施的项目,由县政府或授权部门进行确权。镇、村实施的项目,由镇级召开会议研究通过后,镇政府进行确权。确权后颁发确权证书,办理移交手续。


三是严把资产登记关。对确权的扶贫资产分年度、分类别、分项目登记造册,建立县级扶贫资产总台账和行业部门、镇、村台账,分别在政府门户网站、部门及镇村公开栏公示无异议后,完善财务账目,实行动态管理。







强化“三个落实”解决“怎么管”的问题一是落实管护责任。压实县级政府的主体责任、镇级属地管理责任、村级日常管理责任和各级行业部门的监管责任,市级做好统筹指导和监督。
二是落实管护机制。分别制定公益性、经营性扶贫资产管护办法,规范收益分配使用和资产处置。公益性扶贫资产按照“所有权与管护权相结合”原则做好管护工作。宝鸡市2018年建立“1+7”机制做好农村基础设施管护工作,2019年完善管护机制,2020年全面实施产业、就业、基础设施、扶贫资产后续管理等十大提升行动,巩固拓展脱贫成果。汉中市建立安全饮水运行管护十条标准,对经营性扶贫资产明晰“五权”(所有权、经营权、收益权、监督权、处置权),探索合作经营、委托代管等模式,实现保值增值,提高带贫益贫效果。太白县、城固县建立四色预警机制,根据经营性资产运营及效益发挥情况实行“四色”(绿色、黄色、橙色、红色)预警。镇坪县实行“六定”(定职责、定范围、定权属、定标准、定资金、定奖补),破解公共基础设施长效管护难题。
三是落实监管措施。将扶贫资产管理纳入年度财政绩效评价,强化风险防控。对不按规定进行扶贫资产移交、评估、管理运营或其他情形,造成扶贫资产流失损失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的,严肃问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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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省乡村振兴局   编辑 / 李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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